第七十一章 我要!

纯洁滴小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品书网 www.pinshuxsw.org,最快更新深夜书屋最新章节!

    到底是家学渊源,虽说曾做出过为了自己活命而将家族基业直接丢下的败家行为,但要论起权谋手段以及对权力规则运转的洞悉,这些,可都是浸润在骨子里打从娘胎出来就自带的。

    没办法,

    他要捧上位的是安不起,而不是他自己,又或者是赢勾。

    若是他自己,直接在这儿住下,根本就不用去谈论什么交椅的事儿,直接就能取代先前菩萨在地狱的位置了。

    若是赢勾,哪怕是现在虚弱的赢勾,赢勾在那里,也没人真的敢去真的试探他到底恢复了几何,至少,底气,在那里摆着。

    但安不起……

    说实话,

    可能对于诸位常侍以及在场的阴司真正高层一众来说,

    安不起,嘶呐锅?

    毕竟,安律师的名气只局限于中下层,而且还不是什么好名声,实力嘛……那就更别提了。

    所以说,捧一个英明神武的人上位,你只需要在一开始时推他一把,他自己就能把这道儿越走越宽。

    其实,并不算难。

    真正的地狱难度在于,你得把一头猪推上位,还得保证这头猪能够把位置坐得稳稳当当的。

    安律师当然比猪优秀,

    但在老道这个层次的人眼里,

    安律师约等于^(* ̄(oo) ̄)^

    既然答应了那位书店老板做这场交易,

    总不能自己把人家送上去之后,

    自己转头一走,安不起就被人直接砍了,头颅悬挂在了城门楼上开始随风摇摆。

    而且,安律师比猪优秀的地方就在于,你要是就这么聊聊天谈谈话在睦邻友好氛围的引导下就给他腾出了位置,

    他安不起,是打死都不敢坐上去的!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答应人家的事儿,也没必要去刻意缩水偷懒什么,否则反而不美。

    外加,

    离家千年,

    地狱早已物是人非,

    前人故事早已在风中零碎,

    老道觉得,自己需要做点什么,让府君一脉的威望,在地狱万鬼心中给重新刷新一遍。

    可能,还有这么多年的沉寂,自己的手,也有些发痒的缘故吧。

    紫金神猴,

    直接上天,

    怼上天幕上的一只眼!

    搬山猿猴冲向了常侍之中的一位,势如山崩!

    赤尻马猴则冷笑着身形一闪,刹那间就出现在了五官王的身后。

    九常侍中,杀一个,是为了立威!

    剩余阎罗中杀一个,则是为了立戒!

    至于那些老菜帮子选其一开宰,则是为了立规!

    其实,总结下来一句话,

    本府手痒痒了,想打架,想砍人,

    咋滴?

    这三尊神猴,自然不是真正复生了,但它们都曾将遗泽送与这小猴,确切地说,是老道在此时以自己的大神通,将这三尊神猴给“激活”了。

    有老道的加持,

    这三尊神猴纵然不能恢复到以往巅峰水平,

    但短时间内,也能挥洒出个七七八八。

    唯一遗憾的,可能就是这小猴子,还是太小了,若是等其成年,三尊神猴的遗泽再被其吸收融合;

    啧啧,

    搬山恐怖之力,赤马狡黠之智,紫金不灭之躯,

    想想,

    都会让猴觉得恐怖!

    但也正因为天赋被加得太高太高了,外加小猴子本身就是功德猴儿转世,等于是别的正常猴子,几年就能成年了,它,得花费比别的猴儿多十倍数十倍的时间才能成年。

    在成年之前,就只能拿来当个信号发射器了。

    紫金神猴雄威震天,直接冲入了天幕之中,选择了一只独眼,直接一拳砸了下去。

    此时,其余看热闹的老菜帮子几乎在同时选择了退却。

    反正人家说了,就杀一个,行,你就杀一个吧,转盘转好了,自家没中彩,自然不可能会去为了那个中彩的兄弟大家一起同舟共济了。

    对于他们来说,稍不留神,心脏多跳个半拍都是一种天大的罪过,还想让他们出来帮人打架?

    那位也不晓得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太背的老菜帮子被紫金神猴直接从虚空之中抓出了本尊,赫然是一具身上泛着金色的骸骨。

    这骸骨有些年头了,当年据说是人间一位部落勇士死后骸骨产生灵智所化,不同于僵尸,他属于骨妖一类。

    至如今,这一身骸骨早就彻底转变成了金色,然而,这金色之暗淡,非但没有熠熠生辉之相,反而给人一种死气沉沉之感。

    “孽畜,尔敢!”

    “砰!”

    紫金神猴,懒得和其多哔哔,外加它现在,其实也没有哔哔的功能。

    这得让下面的老道给他们开个权限。

    但对于老道来说,

    打架就打架,专心致志地打,瞎比比什么玩意儿?

    “砰!”

    “砰!”

    “砰!”

    天幕之上,

    金色的骸骨和紫金神猴开始了厮杀,宛若一道道炸雷在苍穹中接连响起,此等之威,让远处的奈何桥以及黄泉路上的亡魂队伍们也都不由得陷入了一种停滞。

    而看管维系这些地方的鬼差捕头巡检们,也是一脑门子的冷汗看着这边的天幕。

    他们这会儿很庆幸,庆幸自个儿身上有个差事,同时,对那些不得不集合去泰山那边的同僚们抱以幸灾乐祸的态度。

    要知道,这几年,地狱已经几度风波了,别看每次都有大人物陨落,但实际上,底层的炮灰们被灭得更多。

    第一次来,在奈何桥前,阴司大军和赢勾来了一波正面硬刚,后来,赢勾直接召唤出了自己的最初肉身,以燃烧肉身换来的力量,将那些个阎罗的法身都打爆的同时,下方的阴司大军,更像是被一台恐怖的挖掘机,直接犁了好几遍。

    第二次来,赢勾扛着月亮当板砖,楚江王的宫殿直接被砸塌了下去,这一月亮下去,固然很唯美,但月亮之下,熔岩之中,到底有多少下层官差湮灭其中,是数都数不清楚了。

    确实,

    此时泰山下面的由判官和巡检们组成的方阵里,已然是一片哗然,尤其是看见紫金神猴的身影后,大家内心深处,再度回忆起了一年前被支配的恐惧。

    当初这只猴子,从极西封印之地引着一群凶兽出笼,围攻阴司主城。

    为什么后来无论是老张头还是冯四都很快就能升官了?

    就是因为那次死去的官差太多了,上面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几波横扫下去,萝卜没了,就剩下漫漫无边的坑了。

    可以想见,那尊金色的骸骨全盛时期应该很强大,其肉身,应该不逊紫金神猴多少的,但现在,他只剩下骨头渣子里还剩下的那一点点养分了。

    交锋下来,他的气力已经在逐渐不支,已然被逼入了绝境。

    而这边,搬山猿猴冲向了常侍之中。

    大长秋先行一步,挡住了搬山猿猴,双手下去,和搬山猿猴的巨大拳头硬拼了一记。

    大长秋周身衣服开始破碎,身形也是在不断地颤抖着。

    同时,大长秋的余光也注意到了,泰山顶上,老道已经在甩动着自己的手掌了,像是在做着热身动作。

    府君大人,这是准备要亲自下场了,而且,看起来,很跃跃欲试的样子。

    大长秋很无奈,因为他一开始,就认怂了,选择了妥协,哪怕为此分割出部分权力,他也认了。

    但对方是如此的步步紧逼,不讲道理!

    其身后的八位常侍,已经准备好一齐出手助阵了。

    十常侍虽然只剩下了九个,但到底是出自于当年一开始的十指连心,又有大长秋这样子的一个老大哥在这里,彼此之间的感情,自然是极好的。

    然而,

    在这个时候,

    大长秋咬了咬牙,

    以满腔的悲愤和屈辱,吼道:

    “老二!”

    排名第二的常侍主动上前。

    “你不是一直觉得,老二这个称呼不好听么?”

    “是的。”老二直接回应道,同时,脸上露出了笑容。

    “今儿,就成全你!”

    其余七位常侍们仿佛已经明白了要发生什么,大家一时群情激愤!

    大长秋一声怒喝让其余人不敢再有动作,

    怒骂道:

    “本来,该我去死的,第一次时,就该我去死的,但我得带着弟弟们继续活下去。

    我不能死!”

    “我明白的,哥。”

    老二身形向前。

    大长秋身形后退,

    双方,

    互换了位置。

    搬山猿猴再度一拳下来,

    老二昂首而立,

    没做丝毫的抵挡,甚至故意撤开了所有防御!

    “砰!”

    一拳之下,

    直接湮灭!

    大长秋深吸一口气,双眸赤红,身后的七位常侍们,则是悲愤交加。

    但总共八位常侍,还是一起拱手,向老道行礼。

    见到这一幕后,

    老道似乎是有些失望,这感觉,很像是前几个月和安律师一起兴致勃勃地去钻发廊结果碰上了严打全部关门。

    从地上抓了一把灵芝仙药,一股脑地往小猴子嘴巴里塞去。

    “吱吱吱!”

    小猴子被噎得直接翻起了白眼。

    而另一边,赤尻马猴对上五官王后,原本和五官王在一起看热闹的前代阎罗们,居然一起出手,背刺了五官王。

    可怜的五官王只是作为遗老遗少出来看看热闹,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剿杀了,法身崩溃,灵魂湮灭。

    背刺完了的诸位前代阎罗们,更是直接跪伏了下来,

    “恭迎府君大人归位,天佑泰山!”

    …………

    远处山坡上,安律师开始吃第二碗面,翠花在旁边继续帮忙剥蒜。

    冯四伸手指了指远处那些个阎罗法身,道:

    “他们,可真够果决的。”

    “本来就不是什么忠臣,反水不很正常么?”

    “还有可能是觉得,府君既然是想再要一个平等王的位置,让他们看见了重新走到前台的希望。”

    “呵呵,其实,忽然觉得挺没劲的,当你以前得不到时,做梦都想要,但当那东西就放在你面前时,就像是刚哆嗦完之后,有点索然无味了。”

    “那你到底还要不要?”

    “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