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章 主动来访

六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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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晌午,陈康带着刘秀,来到云兮阁。跟随刘秀一同前来的,除了朱祐,便只有龙渊、龙准、龙孛三人。

    云兮阁位于邺城的东部,分为上下两层,门脸又大又气派,进入其中,里面装饰得也十分奢华。

    这里没有公共用餐区,全部都是隔间。一楼的隔间稍小,二楼都是较大的隔间。

    云兮阁的掌柜,自然认识陈康,见到这位太守大人来了,掌柜的急忙迎上前来,笑容满面地说道:“陈太守,稀客稀客,楼上请!”

    陈康派头十足地向掌柜的点点头。

    刘秀打量这位周掌柜,他年纪不大,二十多岁不到三十的样子,白脸短须,国字脸,五官周正,个头不高,脸上一直挂着笑容,整个人看起来很是喜庆。

    “周掌管,这位是萧王!还不快向萧王施礼?”陈康慢条斯理地提醒道。

    周掌管闻言,急忙向刘秀拱手施礼,赔笑道:“草民周桐,有眼不识泰山,不知是萧王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请萧王恕罪。”

    刘秀不以为然地笑了笑,轻描淡写地说道:“周掌柜言重了。”

    “萧王、陈太守,楼上请!”

    “萧王请!”

    刘秀一行人上到二楼,周掌管把他们领到最大的一间包厢。

    别看这间包厢在二楼,但包厢的一角有座小水池,其中有红白相间的锦鲤,另一角放置着一座小假山,四周的一圈,插着竹子,身在其中,仿佛在世外田园一般。

    酒馆的包厢还能这么布置,让朱祐都禁不住惊奇地睁大眼睛,向四周打量个不停,心中啧啧称奇。

    落座之后,陈康老神在在地吩咐道:“周掌柜,今天把你们云兮阁最好吃的酒菜,统统都要上一遍!”

    “一定、一定!”周掌管点头哈腰地应道。

    把周掌管打发走,陈康含笑问道:“萧王以为这里如何?”

    刘秀点了点头,说道:“既奢华,又不失雅致,让人有耳目一新,眼前一亮之感!”

    在二楼的包厢里,竟然还能设计出一座小假湖,小假山,这不仅需要大胆的想法,更需要有大把的真金白银做支持。

    陈康哈哈笑道:“只要萧王喜欢就好。”

    说话之间,有婢女将一盘盘的菜肴端送上来。正如陈康所言,在云兮阁里,只要能叫得上名的山珍海味,应有尽有,而且云兮阁的厨艺也堪称一绝。

    盘中的菜肴,无不是色香味俱全,还未入口,只是闻其香味,便已让人唇齿生津。

    刘秀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入口中。顷刻间,鲜美的味道于口中迅速蔓延开来,回味无穷。

    而后,他又夹了一块熊掌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其实熊掌大多都是脂肪,有很重的腥臊味,厨艺精湛又经验丰富的厨师,能用各种佐料以及老汤,将腥臊味掩盖掉,吃起来确实比猪蹄子、牛蹄子更美味,但大多数的厨

    师可没有这样的手艺。刘秀现在吃的熊掌,完全品尝不出来一丁点的腥臊味,又嫩又滑,略带着弹性,吃入口中,让人当真有飘飘欲仙之感。刘秀禁不住感叹道:“天下美味,恐怕也莫过于此了

    吧。”

    陈康连忙笑道:“萧王,云兮阁的熊掌可是堪称一绝啊!”稍顿,他又拿起一笼蒸屉,打开上面的盖子,满脸堆笑地说道:“萧王尝尝这个!”

    朱祐把自己面前的笼屉打开,向里面一看,顿时吓了一跳,只见笼屉里有一层白白细长条的东西,头上还有黑眼睛,看起来有点像大号的蛆虫。

    他下意识地惊问道:“这是什么鬼东西?”

    陈康被朱祐的反应逗笑了,也可以看得出来,萧王以前应该没有吃过。他含笑道:“萧王、朱将军,这可不是鬼东西,可是大名鼎鼎的震泽银鱼!”

    “震泽银鱼?”朱祐一脸的惊讶,他低下头,定睛细看笼屉,仔细观瞧,这才看出这一根根白白细长的‘虫子’,原来都是白色半透明的小鱼。

    震泽,也就是太湖,震泽银鱼,也就是太湖银鱼,在当时已经很有名气了,只不过以前刘秀和朱祐只是听说过,但从没见过。

    要知道太湖可是在江南,而冀州这里是在河北,相隔好几千里呢,在河北的魏郡,能看到江南的震泽银鱼,实在是让人惊奇。

    陈康看眼刘秀,含笑解释道:“这就是云兮阁厉害的地方啊!他们总能有办法,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把天南地北的山珍海味都弄到邺城来。”

    朱祐惊叹道:“这么一屉蒸鱼,得多少钱啊?”

    陈康仰面大笑,说道:“朱将军不用管多少钱,今日,下官宴请萧王和朱将军,也算是一进地主之谊!”

    人家都已经这么说了,朱祐哪还会客气,拿起筷子,夹起一根银鱼,刚要放入口中,他又马上将银鱼放在碗里,嘿嘿笑道:“大王先请!”

    刘秀夹起一根,吃了起来。银鱼很特别,无鳞无刺,无骨无肠,也完全没有鱼腥味,吃起来那叫一个香。

    即便是口腹之欲不重的刘秀,都忍不住连吃了好几条。见状,朱祐也甩开腮帮子,一筷子夹起好几条,向口中猛塞。

    刘秀等人正品尝着云兮阁的美味,这时候,突然有琴音传来。刘秀听了片刻,放下筷子,静心欣赏起来。

    这首琴曲他并不陌生,名叫《雉朝飞》,是牧犊子所创。

    虽说《雉朝飞》的曲调很动听,也很凄美,但刘秀并不喜欢,更确切的说,他是不喜欢《雉朝飞》的作者牧犊子。

    牧犊子和屈原有相似之处,身上都带有愤世嫉俗的劲头。

    但屈原的愤世嫉俗,是来自于‘世人皆醉我独醒’的那种愤怒、无奈,又无力去改变的悲壮,而牧犊子的愤世嫉俗则完全是来自于个人的哀怨。

    ‘大圣在天,恩及草木鸟兽,而我独不获。’

    只需听听牧犊子的感叹,就能感受到孤芳自赏,郁郁不得志的那种哀叹。出于这方面的原因,刘秀不欣赏牧犊子,也不喜欢他创作的琴曲。

    但他不得不承认,现在弹奏《雉朝飞》的人,琴技很高,其造诣,估计已达到进入乐府的程度了。

    看到刘秀听琴曲听得聚精会神,陈康欠了欠身,然后站起身形,走到房门口,打开房门,问守在门外的侍者道:“是何人弹奏?”

    “呃……”还没等侍者回话,周掌柜走了过来,赔着笑,小声说道:“是花小姐再弹奏。”

    陈康愣了一下,随即点点头,哦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回到包厢里。

    周掌柜只是云兮阁的管理者,而非老板。云兮阁的老板,正是这位花小姐,同时她也是江湖门派云兮阁的阁主。

    对于这位花小姐,陈康也只见过一面,更确切的说,他是只看到了人,却没看清楚人家具体长什么样。

    当时花小姐带着面纱,只能看到一对犹如一翦秋水,清澈但又深不见底的眼眸。

    原本他对这位花小姐还感兴趣的,一直想看看她的真面容,倘若是个美人,他便想办法把她弄进自己的府里。

    他正打着花小姐的主意,某天早上他醒来,突然发现自己的枕边竟放着一朵花。

    打那之后,他对这位花小姐便再无非分之想,反倒是敬而远之,能避就避。

    人家能在他睡觉的时候,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一朵花放到他的枕边,也同样有办法能在他睡觉的时候,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他的脑袋取走。

    而且他对花小姐还没有做出什么举动呢,只是在心里打着主意,便被人家所察觉,光是想一想,都让他觉得不寒而栗。

    见陈康回来之后,坐在座位上,似乎有点心神不宁,刘秀笑问道:“陈太守可有问到是何人在弹奏?”

    陈康干笑一声,说道:“回禀萧王,是云兮阁的阁主花小姐在弹奏。”

    “花小姐?”

    “啊,花小姐名叫花非烟。”陈康神色不太自然地说道。

    刘秀乐了,看得出来,陈康对这位花非烟似乎颇有几分忌惮。作为魏郡太守,邺城的土皇帝,在邺城还能有让他忌惮的人,这倒是很有意思。

    “一个女子,能在邺城开起一家这么大的酒馆,很不简单。”

    “萧王太过奖了。”这话不是陈康说的,而是来自于房门外。

    跪坐于刘秀身后的龙准、龙孛二人脸色同是一沉,双双站起身形,快步走了过去,一把拉开房门,同时手也握住肋下的佩剑。

    房门外,站着一位穿着白色衣裙、面戴白纱的姑娘。古代的女子,有没有出嫁,是姑娘还是夫人,不能通过年纪判断,而要看发髻。

    虽说对方蒙着面,但看发髻,的确是未出阁的姑娘。不管对方是什么人,在门外偷听,这犯了龙准、龙孛的大忌。还没等他二人出言训斥,白衣姑娘向包厢里的刘秀和陈康福身一礼,说道:“民女花非烟,拜见萧王,拜见陈太守!民女并非有意在门外偷听,而是得知萧王和陈太守前来

    用膳,故专程来做拜礼。”

    刘秀一笑,向龙准、龙孛二人挥了下手,等他俩退回来后,刘秀对花非烟一笑,说道:“花小姐客气了,请进。”

    “谢萧王!”花非烟脱下鞋子,从外面款款走进包厢。姑娘的个头并没有很高,但体型匀称,显得身材修长。

    她穿着白色绣花的襦裙,勾勒出腰身纤细,不盈一握,裙摆曳地,遮住双足。向脸上看,由于带着面纱,只能看到她的眼睛。

    这一对大眼睛,既黝黑,又明亮,既神秘,又洁净。只看她的眼睛,刘秀便对花非烟留下极佳的印象。等花非烟跪坐下来,刘秀含笑问道:“刚才那曲《雉朝飞》,是花小姐所奏?”